福建教育砥砺奋进的五年(十五)

13.10.2017  13:24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始终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省委、省政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从全局高度部署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殷切嘱托,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改革正在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

  这五年,是我省教育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是全省教育战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五年。《奋斗的故事最美丽——福建教育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报道与您一起回顾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历数教育改革带来的发展,满怀信心地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探索强师之路   引领教育提质发展

  省教育厅教师处

   一、师资结构:总体优化,不断升级

  2016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58197人。全省有7所高等师范院校(本科院校4所、专科院校3所),另在14所高校设有师范专业,师范类招生12053人,在校师范生44488人,师范类毕业生13060人。

   ——教师数量稳步增加。 专任教师数比2012年增加了35724人。其中,学前教育增加20218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增加11517人、特殊教育增加357人、高等教育增加3632人。

   ——教师配置趋于合理。 学前教育师生比为1:19.72,义务教育师生比为1:15.65,普通高中师生比为1:12.59,中职师生比为1:22.74,高等教育师生比为1:16.9。

   ——教师学历不断提升。 高学历教师比例不断增加,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为66.3%、88.4%,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比例为86.2%,高职院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比例为47.9%,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为28.4%。

   二、师德建设:形成制度,落细见效

   ——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年”“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有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每三年评选一届省杰出人民教师、省优秀教师,每四年评选一届特级教师。建立教师信用档案,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教师违反师德、学术不端、职称造假、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等失信信息进行记录。

   ——全省寻访基层“最美教师”。 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评出10名“最美教师”、2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举行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结果发布仪式并组织“最美教师”事迹报告团赴各级各类学校宣讲。

   ——增强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近年来,我省涌现出“时代先锋吕榕麟”“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黄金莲”“全国道德模范阮文发”等一批师德先进典型,树立了新时期我省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持续宣传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光荣形象。

  首届“最美教师”寻访结果发布仪式

   三、教师教育:与时俱进,转型发展

   ——持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设立省级教师培训基地,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撑力量。

  福建省首届中小学名校长认定评审会

  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启动仪式在上杭县古田举行

   ——稳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和职业技能训练,强化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按照幼儿园教师综合培养、小学教师全科培养、中学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复合型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培养的要求,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近年来,福建师大师范专业招生保持良好势头,录取分数线保持在较高水平;闽南师大将实习顶岗与关心农村留守儿童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师范生教学与管理技能。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英语教学技能大赛在闽南师大举行

   ——积极探索免费师范教育改革。 2015年,针对小学幼儿园教师性别比例失衡,出台《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以招收培养小学、幼儿园男教师为重点,探索建立男教师培养补充一体化制度。三年来,共录用免费师范男生846名,其中小学教育656人、幼儿教育190人。支持各地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本土化高素质新师资,目前已有莆田、龙岩等地开展试点。

   ——不断健全教师职后培训制度。 完善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体系,实施五年一周期不少于45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新任教师不少于120学时的专项培训以及新任校(园)长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将教师和校长培训学时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成近3万名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五年一轮训。每年遴选资助20名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110名“闽江学者”,资助选派近100名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近200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国内访学,选派40名高校领导赴海外研修。

  晋江市中小学书法教师师资培训班

  福建工贸学校骨干教师赴同济大学“充电

   ——深入推进闽台人才合作项目。 发挥福建与台湾独特的渊源优势,2015年启动实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和台湾全职教师引进“两项计划”。目前,已依托省内和台湾高水平大学设立了4个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累计选派1500余名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赴台湾高校培训,累计从台湾引进高校全职教师338人次,此项目被列入“两岸和平发展论坛·2017年两岸交流项目”。

   四、乡村教师:激励引导,倾斜支持

   ——加大乡村教师政策支持。 出台《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十大举措”,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在教师配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全省各地均出台实施办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

   ——创新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实施乡村教师代偿学费计划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教师经费资助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允许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可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近五年,全省共补充中小学教师3万余名,其中乡村教师占60%、紧缺学科教师占40%。

   ——推进优秀教师合理流动。 建立义务教育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全省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2%以上,其中骨干教师达15%以上。实行城镇教师乡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参评特级教师必须有乡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每年引导近5000名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支)教。

   ——助力乡村教师提升素质。 省财政全额资助乡村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省级安排1200万元资助培训5万名乡村教师参训。2016年启动实施乡村校长助力提升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五年内将全省乡村教师、校长轮训一遍,迄今共有2500余名乡村校长、45000余名乡村教师参训。

  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在闽江师专举行

   五、教师管理:整体改革,创新机制

   ——不断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统一中、小学职称系列,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增设正高级职称。截至目前,全省共评选107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 稳妥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教师准入门槛。在试点基础上,2017年起全面实施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增加生产实践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要求,将“双师型”教师素质基本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评价体系。

   ——扎实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实行县域内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等“六统一”,逐步缩小县域内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将教师由“学校人”变为“区域人”,为统筹师资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