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调裁”让公平正义加速

24.01.2018  14:2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谋在先、干在前,率先在全国高院中启动“分调裁”机制改革,把优质资源、配置、服务向调解速裁工作倾斜,设立12个简案团队,配足司法辅助人员,坚持“当简则简、简案快办、以简化多”,持续推动“分调裁”机制改革走向深入,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领导 改革工作系统化

  2017年12月6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推进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分调裁”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的重要途径,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改革全过程,将改革不断推向纵深。

  “分调裁”机制改革要落地见效,关键在“一把手”。马新岚高度重视“分调裁”机制改革,亲力亲为、谋划部署督导,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部门层层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大对全省法院的指导力度,确保全省法院改革工作步调一致,统筹推进。厦门、泉州、三明等中院分别召开了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集美、福清、漳浦、永安、延平等法院主要领导协调解决资金保障、司法辅助人员等问题,共同推进该项改革的发展。

  为明确简案标准,福建高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了简单案件基本标准,全省各地法院结合实际,进一步合理确定本地简单案件标准,如永安市人民法院就将标的额在7万元以下的家事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物业费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纳入简单案件范围。

  分流机制的科学性以及流转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案件审理质效。为此,福建法院一改以往以繁简搭配、数量均衡为依据的分流模式,注重完善分流程序,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以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为依据的分流模式,将简单案件分流至调解团队或者速裁团队进行调解或者速裁,普通案件则按类型进入对应的专业团队办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列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以诉讼服务中心一次分流和审判庭室(审判团队)二次分流的二级分流模式;荔城区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建立简易案件一次分流、普通案件二次分流、重大复杂案件三次分流的三级繁简分流机制;思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立案、审判、辅助事务和执行四维分流的繁简分流机制;永安法院建立了诉前分流、简案分流、争议分流、执行分流的四级分流模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分流、速裁分流、专业分流、管理分流、指导分流的五级分流模式。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既让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又通过组建审判执行团队,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还使审判执行周期明显缩短,案件提质增效,可谓好处多多。

  诉调衔接 纠纷解决多元化

  “我就是要告他,他都不念亲情,我干嘛要?”2016年6月27日上午,蔡某怒气冲冲地来到平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原来,蔡某与林某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弟弟蔡某见哥哥林某家庭经济较困难,于2012年7月借给他33万元做生意,后因追讨未果,兄弟俩对簿公堂。

  “毕竟是兄弟,你们是否愿意先行调解一下?”在征得蔡某同意后,立案法官将这起纠纷引导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多元调解中心。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工作,调解现场没有了面红耳赤的争吵,双方显得心平气和。半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普遍欢迎。福建法院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落实福建高院与26个部门和行业联合下发的诉调对接意见,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派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发展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专门从事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福清市人民法院构建的“三员四室四专”多元调解体系就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法院专职调解队伍建设,是提升工作实效的有力抓手。福建法院在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将积极性高、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好的法官或者法官助理选为专职调解员,配足司法辅助人员,专门从事调解工作以及指导协助委派、委托调解等工作。同时,福建法院还建立健全调解前置程序,增强多元化解实效。

  据统计,2017年11至12月,福建96家法院依靠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案件8802件,通过专职调解员调解案件11925件。

  为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惠安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专设了一个微信账号,用于搭建调解工作平台。该微信号组织的调解工作群里吸纳了山霞、崇武、黄塘、辋川、净峰、东岭六个乡镇共计24名女性调解员,共同推进法院诉调对接进入“微时代”。鲤城区人民法院则与鲤城区住建局共同成立了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平台领导小组,解决各类物业服务与管理纠纷。闽清县人民法院与县企联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并设立法官工作室,进一步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投资发展环境,助力“平安闽清”建设。

  组建团队 案件速裁集约化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在一个小时内便审结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较以往节省了50%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面对收案数量持续攀升的现状,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难度增大的趋势,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实现类案分流势在必行。福建法院在搭建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速裁案件上下足功夫:一方面,针对速裁案件类型较为集中、文书格式较为固定的特点,制定速裁案件诉讼文书写作规范及样式,提高审判效率,提升速裁工作整体效能;另一方面,在配齐配强速裁团队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调解速裁人员素质。目前,上杭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快司法”速裁法庭,配置2名专门速裁法官,建立以“速裁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常态的速裁团队运行模式;漳浦县人民法院建立快审速裁中心,配置立案速裁、执行和解、刑事速裁和行政速裁4个简案速裁审理团队。

  速裁团队对民商事、行政速裁案件通过简化送达、庭审、文书制作等方式快审快结,对刑事速裁案件通过办案简化提速、简化庭审等方式快审快结。永泰县人民法院为满足案件审理标准化、快速化的要求,专门出台了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三种简化裁判文书模式;思明法院刑事快审团队组建以来审结案件353件、占同期刑事结案数的60%,案均审理时间约5个工作日,行政速裁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法定审理期限的1/4。

  “我们动作快了,效率更高了,群众就更满意。” 南安市人民法院调解速裁中心主任黄少红对记者说。

  完善配套 繁简分流规范化

  “现在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庭审现场的电脑显示屏上,开始同步记下庭审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说的每一句话,延迟不超过1秒,还能不时自动纠错。而本应十分忙碌的书记员只需要偶尔轻点几下电脑键盘。庭审结束后,一份符合要求的庭审笔录立即自动生成——这是记者日前在闽侯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看到的情景。

  为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系统的深度融合,2016年12月以来,闽侯法院在建设14个科技法庭基础上,请来了一个新帮手,即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该系统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解放人力,通过语音采集、实时转写、语义分析等11项功能,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换生成庭审文字记录,突破庭审效率瓶颈,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复杂案件缩短50%以上。

  “分调裁”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与其他改革前后呼应,良性互动,形成合力。为此,福建法院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为更多案件适用调解速裁程序创造条件,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诉讼服务、文书送达、文书上网、诉讼材料电子化等审判辅助事务工作社会化。泉州市两级法院坚持“法院一盘棋、协作一体化”思路,在全国首创推出网格化统一送达平台,引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借助遍布城乡、村居、社区的网格资源参与司法送达工作,构建“网格化+司法送达”的新模式。厦门两级法院推进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机制改革,推动公证机构多方位参与“分调裁”机制改革。

  福建法院同样注重推进绩效考核方式改革,区分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分别设定不同考核重点,确定考核指标,推动由统一考核向分类考核转变、由单纯按照办案数量进行考核向按照案件权重进行考核转变。同时根据繁简分流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专门建立调解速裁人员以及程序分流员的绩效考核标准。泉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关于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倾斜审判一线原则,建立与工作职责、实绩相联系的考核分配机制,为“分调裁”机制改革提供保障。

  福建法院还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为“分调裁”改革换挡提速。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不断增强信息化“分调裁”机制的系统集成,积极打造“互联网+分流”工作模式,积极推动调裁智能化。荔城法院全力推进信息化3.0版建设,突出抓好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数字审委会、法官辅助办案系统、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建设。厦门法院创新打造以网络化信息平台为枢纽,对内连结诉讼服务、诉调对接2个中心,对外联通司法局等29个单位,构建诉前对接、诉中辅助、诉后协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对接平台。

  “福建法院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建设,提升了司法质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当事人诉讼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法院监督员林欣欣这样评价。

  强化领导 改革工作系统化

  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高度重视“分调裁”机制改革,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构建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部门层层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大对全省法院的指导力度,确保全省法院改革工作步调一致,统筹推进

  诉调衔接 纠纷解决多元化

  福建法院加强调解组织建设,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派员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发展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专门从事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建立健全调解前置程序,增强多元化解实效

  组建团队 案件速裁集约化

  福建法院在搭建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速裁案件上下足功夫, 制定速裁案件诉讼文书写作规范及样式,提升速裁工作整体效能;同时配齐配强速裁团队,全面提升调解速裁人员素质,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实现类案分流

  完善配套 繁简分流规范化

  福建法院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为更多案件适用调解速裁程序创造条件;注重推进绩效考核方式改革,积极探索专门建立调解速裁人员以及程序分流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为“分调裁”改革换挡提速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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