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开展“春节执行小会战”

13.02.2019  23:41
  节前,福州市长乐区法院2019“春节执行小会战”集中统一拘留行动正式展开,该院执行干警深入长乐区吴航、营前、首占、古槐、金峰等十余个乡镇街道以及福州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等地,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6年8月,李某因纠纷与黄某某发生口角,挥拳将黄某某打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的同时,黄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6年底,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赔偿黄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4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在本次行动中,李某被法院实际拘留到位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陈某某因牵扯民间借贷纠纷,拒不履行法院2017年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规定义务,拒绝与王某一道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以及利息4万元。在本次行动中,陈某某被法院实际拘留到位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许某某,因牵扯民间借贷纠纷,拒不履行法院2017年1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规定义务,拒绝偿还陈某某借款本金利益10万元及利息,在本次行动中被法院实际拘留到位。后在法院主持下,许某某与陈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并当场履行第一期债务5万元。

  赵某甲,因牵扯民间借贷纠纷,拒不履行法院2018年3月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规定义务,拒绝偿还赵某乙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在本次行动中,被法院实际拘留到位。后在法院主持下,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甲当场履行全部法定债务。

  林某某,因牵扯民间借贷纠纷,拒不履行法院2018年10月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规定义务,拒绝偿还廖某某借款本金7.5万元及利息。在本次行动中,林某某被法院实际拘留到位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

  三天时间里,无论是在走街串巷,还是穿梭于田间厂房;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长乐法院执行干警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攻坚克难,共开具拘留证55份,实际拘留到位10人,送拘8人,达成和解协议2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申请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向社会展示了长乐法院雷霆铁腕严惩老赖、坚决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日前,长乐法院执行调解方面也传来喜讯,经过执行干警积极主动多方调解,一起总标的额总计80余万元,多年来悬而未决的信访执行案件正式执行完毕。

2019年,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效基础上,长乐法院将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