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与闽江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7.06.2018  03:48

新闻中心讯/ 6月21日上午,福州大学与闽江学院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闽江学院举行。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永正、副校长黄志刚出席了签约仪式,闽江学院党委书记何代钦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座谈会上,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永正、闽江学院校长王宗华先后致辞。陈永正书记在致辞中介绍了双方合作的背景及意义,希望两校认真落实、落细协议内容,不断巩固和扩大合作成果,共同促进两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推动福建省、福州市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随后,黄志刚副校长和狄俊安副校长分别代表福州大学与闽江学院签署了《福州大学支持闽江学院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本着“突出特色,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科学研究、平台共建等方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建立校级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沟通协商,共同推进有关合作项目。

据悉,此轮合作是在第一轮合作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福州大学将发挥学科、人才、平台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支持闽江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包括针对闽江学院重点建设的学科,对口选派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挂职指导和参与其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帮助提升硕导队伍的学术水平和指导能力;闽江学院定期选派重点建设专业的优秀学生到福州大学对口专业学习交流半年或一年,联合培养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充分利用双方的实验平台,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等等。

6月12日,福州市与福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把推动共建闽江学院作为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次签约共建是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州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之一。

党办校办、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