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已完成福建省督察进驻工作

25.09.2017  14:52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自8月23日进驻福建省开展督察工作,至9月22日结束。督察期间,福建省和沿海市级政府积极配合督察工作,本着不回避、不推卸的态度,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海问题,披露了一批典型案件的办理过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同时,进一步完善海洋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督察成果,推进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督察

  8月23日,督察组入驻福建后,立即召开与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沟通会和全省的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督察组走访了省委书记尤权,沟通了有关督察工作;走访了省长于伟国等多位省领导,了解交流海洋管理有关工作;走访了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征询对海洋督察和海洋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约谈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海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县(区)领导,对海洋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工作履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和问询;下沉到沿海六市一区等沿海一线,检查海洋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督察组进驻一个月以来,重点检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检查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情况;检查了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情况,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一个月来,共查阅相关案宗2708件(份),赴实地核查47次,约谈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群众80人次,听取专题汇报会9场,召开协调沟通会6场。

  截至9月22日,督察组收到群众的各类信访、举报累计212件,转办212件,已完成反馈的有178件,各地边督察边整改,办结151件,立案37件。

   坚持边督边改增强群众获得感

  面对国务院海洋督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和指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督察相关工作;省直各涉海部门和沿海六市一区政府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不折不扣落实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这次督察是对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直接指导和有力鞭策,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督察期间,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自觉诚恳接受督察,确保督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同时,严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实行直查快办,切实把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域管理工作。

  对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的到来,全省各地群众纷纷点赞,获得感明显增强。如,针对海漂垃圾等热点环保问题,宁德市等多地政府立即组织开展相关海域及沿岸周边垃圾清理,清理废弃泡沫、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常见垃圾,有效净化海洋环境及周边景观,还民“碧海银滩”。针对有关未经批准擅自围填海的举报,有关市县政府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监督当事人拆除违法用海设施或恢复海域原状并进行立案查处。群众纷纷称赞海洋督察“动真格、真查处”,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针对群众举报的破坏海洋资源的行为,有关市县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查处,并深入海岛渔村开展宣传教育;针对一些地方非法采砂屡禁不止问题,地方海洋部门立即行动,深入案发实地严打严查,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并以本次督察为契机,边督边改,为今后完善海域采砂管理提供经验。与此同时,各地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海洋督察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信息透明,增强公众参与度,大大提升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黄今】
守护蓝色海湾 厦门全力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近海水环境治理、岸线修复、红树林种植、珍稀海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