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教学成果奖开始评审

09.03.2018  01:52

  省教育厅7日发布通知,启动201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省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按照要求,个人申请201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单位申请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设区市的,向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