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今年工作要点公布

10.03.2018  02:11

  省教育厅日前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全省将做好33项教育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在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面,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准备工作,全面开展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完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强化报名资格审核,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体育中考改革方案》,建立符合义务教育特点、有利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的中考中招制度。

  今年将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等要求,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到73%。省级财政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100所,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

  与此同时,制定出台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初中“壮腰”工程指导意见、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建设指导意见。修订义务教育管理标准、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重点加强县级城关所在地中小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工作。

  在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方面,推动各地建立跨层次、跨行业、跨部门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机制。推动各地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标准。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制定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完善教师聘后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提升教师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