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0.05.2018  03:53

  

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5月28日下午,省教育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监誓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曾能建主持宣誓仪式。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巫文通,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副巡视员叶杨,厅(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仪式并观礼。

  宣誓仪式上,全体起立并高唱国歌后,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面向国旗站立,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厅(委)机关处长和2017年8月以来由厅党组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列队站立,面向国旗,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监誓并讲话

  “这是教育厅历史上一个特别的时刻,对于在座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刚刚参加宣誓的同志们来说,是人生的一次洗礼。”宣誓仪式结束后,林和平表示,这次宣誓活动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举措,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永远铭记誓词、忠于宪法、认真履职。一要增强庄严感。这次宣誓活动是一个庄严、严肃的形式,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不忘初心,履行承诺。二要增强使命感。要明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要增强敬畏感。权力既是责任,也是使命,要始终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敬畏法律、敬畏规则、敬畏纪律、敬畏规矩。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敬畏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宣誓仪式前,举行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跃东作题为《我国的宪法实施与宪法修改》的专题讲座。沈跃东教授围绕什么是宪法、当下中国为何强调宪法实施以及2018年宪法修正案解读等三个方面,为与会同志作了生动详实、深入浅出的讲解,对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有重要意义。

  

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