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4.05.2017  18: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增强按日计罚措施的可操作性,我部决定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进行修改,编制了《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2.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网址:http://www.mep.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点击“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邮政编码100035。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

   环境保护部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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