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行政约谈制度

20.06.2018  01:30

   

  凡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因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省工商局书面申请移出的,适用本制度约谈。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申请移出的,由省工商局委托企业所在地基层工商(市场监管)所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制度还对行政约谈的实施主体、约谈主要内容、约谈流程、约谈记录等内容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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