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

24.05.2019  20:12
  “法官,我知道错了,我愿意赔偿损失……”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辖区毁林面积最大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1万元到5万元不等罚金,并缴纳3万元到55万元不等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款。

  据悉,明溪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黄腹角雉之乡,森林覆盖率达80.5%。近年来,明溪法院践行生态修复司法理念,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筑牢司法屏障。创新发布“护鸟令”“珍贵树木保护令”,设置环境修复公益保证金、补偿金专门账户,探索运用代偿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等方式,实现复绿补种100余亩,为辖区发展观鸟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