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完成标准版运输工具“一单四报”首单申报

30.09.2017  11:31


日前,国家口岸办联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关总署监管司、质检总局通关司以及地方口岸监管部门在我省开展“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申报系统试点集中工作。


9月27日,福州外轮代理公司通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运输工具申报系统,成功完成运输工具全流程业务申请“一单四报”首单申报,即一次性录入船舶相关信息,一次提交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所需申报数据,均已接收四家监管部门受理审核回执。标志着标准版与口岸四家监管单位实现“总对总”的目标,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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