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区这些地要被征收 合计194.55亩

19.10.2019  02:41

  闽南网10月1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漳州市芗城区2019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2.9721公顷(约为194.55亩),按规划用途使用。

  批复称,同意将漳州市芗城区境内农用地9.3614公顷(其中耕地0.39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芗城区浦南镇布坑村旱地0.3907公顷、园地7.72公顷、林地0.1546公顷、其他农用地1.096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79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31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2.972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批复称,漳州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另,漳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漳州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