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陪审员改革的“四化”转身

06.09.2017  03:39
  2015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两年来,海沧法院先行先试,从“海选”陪审员,到启用大合议庭等,让更多民众有机会参与庭审、参与司法,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转化选任方式: 从“专业陪审”到“随机海选

  黄耀庭是一名社区工作者,也是海沧法院最后一批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模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

  “记得刚任人民陪审员不久,有一次我开完庭回到所住小区,一位老熟人得知我是陪审员后,向我仔细打听要怎样才能当上陪审员,他对我露出羡慕的眼神。当得知文化程度需要大专以上时,他显得又无奈又失望,因为他不够条件。” 黄耀庭回忆说。

  2015年4月起,海沧法院按照上级顶层设计,采取“海选”的方式开展选任工作,放宽人民陪审员选任入口,将学历要求从大专降低到高中以上,年龄要求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

  这“一升一降”的变化,使陪审员的来源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成分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让更多没有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的基层普通群众有机会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让司法“进入寻常百姓家”。

  “我们主动与公安、司法行政、街道、社区等部门沟通协调,成功从辖区2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初步候选人1000名建立数据库,借助街道网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深入社区征求候选人意见,再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最终确定正式人选提请任命。虽说工作量巨大,但坚持全程公开透明。”海沧法院政治处主任杨建伟介绍说。

  强化庭审分工:

  从“审而不议”到“既审又议

  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的变化是改革迈出的一大步,也是最受人民陪审员欢迎的一步。

  人民陪审员钱俊岳回忆起第一次参审的场景:“那是一件抢劫案,整个庭审我一言没发。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向我征求对法律适用的意见,我怕说错了出洋相,只好随声附和大家,合议完后才如释重负。”他说那时他的思想压力很大,觉得在法官面前谈法律无异于班门弄斧,意见发表得多了怕被人说不懂装懂,不表态又怕被人说是个摆设,非常痛苦。

  其实,这是不少人民陪审员心里绕不过的一个结,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

  现如今,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进行的改革,人民陪审员只对“事实”发表意见和参与表决,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没有了“法律审”的无形压力,陪审员终于可以“轻松上阵”。

  “现在参审,对案件的经过、证据中不清楚的部分我都敢于提出疑问,再也没什么顾虑了。”钱俊岳说。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通过自身的常识常理、公序良俗和朴素价值判断与法官专业进行优势互补,使裁判既合乎法理又合乎情理,更能为社会公众所信任和接受。

  为实现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这一难题,海沧法院对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前阅卷、庭审调查、诉讼调解、审后合议、行使表决、合制文书“六项权利”进行规范,在事实清单的制作方面也作出一系列有益探索,保障了人民陪审员明明白白参审、切切实实评议。

  优化参审模式:

  从“固定班底”到“大合议制

  2015年年初,海沧某小区发生了一起4人入室抢劫案。海沧法院研究认为,该案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大、事实认定存在较大争议、部分被告人没有认罪,遂决定启用“3+4”的大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并通过官方微信向社会发布公告。

  开庭当天,官方微信日关注人数上升900%,公众参与司法的热情被充分点燃。开庭次日即12月4日,适逢国家“宪法日”,这起福建省首例大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被多家主流媒体全程跟进并实时报道,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点赞。

  大合议庭审理模式的运用,有效排除了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猜忌和质疑,更多人能够充分感受到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化的进程。目前,海沧法院已在不同领域采用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23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改革试点后人民陪审员数量成倍增长、参与庭审及合议的频率次数相应增加的实际,我院抽调两名人员相对固定从事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我们有人民陪审员微信群,日常分组分片,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进行网格化管理。还建立了奖惩退出机制,两年来共表彰24名优秀人民陪审员,提请区人大免除6名人民陪审员职务,进一步提升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荣感。” 杨建伟介绍说。

  注重实践探索,也注重总结经验。海沧法院与厦门大学合作的重点课题《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决策模型研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课题。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会议,海沧法院作为8个发言单位之一作经验介绍。

  深化职能延伸:

  从“坐堂审案”到“桥梁纽带

  沿着海沧法院涉台法庭拾阶而上,正面墙上悬挂包括涉台法庭法官和37名台胞陪审员在内的“全家福”。这些陪审员大多是在厦门工作生活多年的台商元老,包括厦门市台商协会的三任会长、副会长。涉台法庭成立五年来,他们共参与陪审案件448件,调解撤诉251件,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矛盾冲突激烈,涉台法庭邀请从事相关行业的台胞陪审员谢苍发共同组成合议庭。谢苍发积极组织双方到台商协会会馆沟通,并邀请与当事人相熟的台商协会前会长等人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向法官和陪审员赠送锦旗。

  这只是谢苍发参与调解的一个普通案件,“担任这一工作后,经常亲身体验着大陆法官的专业敬业与公平公正,感觉自己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一分,这是厦门对我们的信任。”他感慨。

  “台胞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借助他们熟悉两岸风土人情的特点,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化解纠纷,有着桥梁纽带作用。”海沧法院院长黄冬阳说。

  邀请部分台胞陪审员作为台籍缓刑考察员是海沧法院的又一创举,他们协助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刑事案件台籍被告人的成长背景、在台湾地区的前科等进行调查,作为其是否符合缓刑宣告条件的参考,避免台籍被告人与大陆被告人同案不同判现象。

  海沧法院还充分发挥台胞陪审员沟通两岸的桥梁纽带作用,至今已有包括台湾地区法官在内的200余人次司法专业人员来访交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