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3.03.2018  17:02
  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宗旨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力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开辟绿色诉讼通道, 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及时办理司法救助;在乡镇设立9个妇女儿童维权联络点,不定期开展巡回办案,为农村妇女、留守儿童提供司法服务,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有问可答、有诉可投、有难可解,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同时组建“护苗”志愿队,法官“法官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邀请2名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辅导、婚姻修复指导,力求实现对妇女和儿童权益、心理上的双重保护。

  此外,该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到学校、乡村、社区举办法律讲座,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全方位、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巡回审判5场次,化解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6件,举办专题讲座3场次,发放维权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多人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