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运用“在线法院”平台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

26.12.2018  08:10
  日前,厦门市集美区法院运用“在线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让远隔千里的当事人在线化解纠纷。

  原告黄某某与被告刘某某在外务工时相识,后同居生育一子。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原告以双方不和、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

  本案经诉前委派调解,特邀调解员经电话、短信多番沟通后,被告表示其同意离婚但其在外务工无法到场,并对调解员的身份提出质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主动与被告取得联系。经耐心释明,被告放下疑虑,并希望法院介入协助调解。考虑到被告人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场的特殊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运用“在线法院”平台对该案进行视频调解。

  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在线法院”平台的实名注册、人脸识别认证等操作。诉讼材料均通过网上提交,并完成网上送达,可在线查看。法官-特邀调解员-原告-被告四方视频调解顺利进行,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法官通过视频向双方宣读了调解笔录的内容,并推送调解协议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线进行网上确认,并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整个过程仅用时15分钟。

  据悉,“在线法院”调解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互联网在线为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集美法院积极推广运用,截止目前共注册上线调解组织12家,调解员6名。该平台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当事人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实现手机、电脑多方视频连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解纷服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