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两年受理破产案件71件 挽救一批优质企业

02.09.2017  02:21
  8月2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州法院近两年金融和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以及破产审判的典型案例。

  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2.57万件,标的额695.3亿元;审结2.3万件,审结标的额520.32亿元;共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5400余件,标的额177.91亿元。同时,泉州破产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向强,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71件,占全省总量一半以上,在全省起到标杆示范作用。通过破产审判,化解了数千起潜在矛盾纠纷,处置了一批“僵尸企业”,挽救了一批优质企业,吸引了外来投资近10亿元。

  近年来,泉州相继获批建设国家级金改区、综改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金融创新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中心工作,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法院紧扣中心、紧贴实际,切实把金融和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法院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摆在执法办案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据介绍,在金融审判方面,泉州法院采取司法政策跟进、健全审判组织、优化工作机制等三项措施,根据金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先后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优化司法措施,努力为金融改革、金融发展、金融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5年10月,泉州中院成立全省首个独立编制的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也先后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集中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初步实现金融审判集约化、专业化。同时,开通金融纠纷“绿色通道”,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形成一体化的金融司法服务平台;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执行和执行大会战,力争快速实现金融债权;着眼服务大局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慎重采取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做到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重。

  破产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社会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涉及面广、要求高。泉州在破产审判方面,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十条措施》及实施方案,从财政奖励、税费优惠、金融服务、司法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设立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处置专项资金,建立政、司、银协调联动机制等,为破产审判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还强化培训、加强指导,组织编印一系列审判指导意见,加强司法指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慧瑛表示,下阶段泉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完善金融纠纷“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和破产简化审机制,实现司法程序提速;要依法支持金融创新行为,试点推进公证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快速实现;严厉打击逃废债,在金融破产审判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杜绝企业主利用破产程序逃废债务;进一步深化政司银企互动,保持信息互通和工作对接,达到规范金融业务、预警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创新、促进重整重组的效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提高信息综合运用水平和信息预警能力,推动金融破产审判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争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泉州经验、泉州品牌。

  她表示,泉州法院将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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