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线上和解为民解忧

26.01.2021  15:09

近日,沙县人民法院叶小燕法官的微信收到了一条新消息:“人民公仆好心肠,帮忙群众解危难······”原来,这首诗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为感谢承办法官帮其“远程解忧”而赠。

据悉,提笔赋诗的主人公丁某是沙县某小区的业主。2020年10月,丁某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三明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涉事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丁某为沙县小吃业主,因常年在外打拼较少返乡,涉案房屋也未装修,与物业公司缺少沟通才产生纠纷。

随后,叶小燕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丁某。“叶法官,因疫情影响,小吃店铺的收入有所减少,让我一下子缴纳全部物业费、水电费实在有点困难……”电话里,丁某还告诉叶小燕法官,自己一家人都在外地,若要专程赶回沙县,怕影响店铺经营。

为了能够尽快化解矛盾,维护物业公司合法权益,助推小吃业主健康发展,沙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效应,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叶小燕法官找到物业公司,帮忙协商调解。最后双方通过“线上”联系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撤回起诉,并为丁某减免了部分费用,丁某也很快履行了还款义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