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全省第二批综合治水试验县竞争立项活动

17.11.2017  02:57

11月15日,全省第二批综合治水试验县竞争立项活动在省水利厅举行。

根据各设区市的筛选推荐上报,开展综合治水积极性高、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福清、福安、秀屿、南安、平和、建宁、建阳等7个县(市、区)参加本次竞争立项。省水利厅赖军厅长与7个县主要领导、所在设区市水利局领导进行了座谈,指出开展综合治水试验县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次实际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推动新时期治水工作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地整合资源、资金、力量,在治水体制机制改革和工程建设上,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省水利事业发展。

今年1月,省水利厅开展了第一批竞争立项活动,从8个县中优选4个县为综合治水试验县,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促进首批试验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和当地群众的好评。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综合治水工作,深入探索治水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省水利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综合治水试验县竞争立项活动,通过综合治水试验县建设,推进全流域治水、全县域治水,发挥综合治水改革“试验田”作用,推进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竞争立项会上,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确保水安全等目标任务,阐述了各地近年来综合治水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探索的举措、今后三年综合治水的总体构想、2018年治水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前期情况,提出了完成综合治水任务的保障措施。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徐洪副局长、省财政厅农业处严小明副处长等到场指导,省水利厅领导、机关相关处室,相关设区市和县(市、区)水利局领导,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活动。

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组,依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综合治水试验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听取了7个县(市、区)主要领导的陈述发言,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认真、细致、负责的评分,提出了专家组意见,将提交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第二批综合治水试验县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