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图)

17.10.2017  04:06

10月13日,省民族宗教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洪捷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族宗教厅厅长黄进发通报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兰秀珍、宋哩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臧杰斌主持会议。

黄进发在通报情况时指出,近年来,全省牢记习总书记“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的嘱托,不断健全完善少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打造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窗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窗口、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窗口。从总体上看,全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入,对台对外民族文化交流积极拓展,全省民族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黄进发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战线长、涉及面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当好本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领域各行业中,汇聚强大合力,努力形成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和持久动力,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洪捷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促进全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两个共同”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

洪捷序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洪捷序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创新形式载体,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

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民族乡、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委教育工委、福州市政府、泉州市丰泽区政府、福安市穆云乡政府、三明市列东中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图/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