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出台“36条”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的保护

14.03.2020  11:40

  13日,省法院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出台36条具体措施,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管辖布局,充分发挥福州、厦门两个知识产权法庭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各协同发展区内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要妥善运用保全措施、强化取证程序保障、准确把握证据认定标准、依法制裁举证妨碍行为,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困境。要通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审、普案标审、繁案精审,提高电商平台上侵权纠纷解决效率,遏制拖延诉讼行为等举措,扭转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局面。要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跨域诉讼服务体系。要坚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细化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考量因素,确定创新适用法定赔偿方式的新思路,提高法定赔偿数额,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赔偿低”问题。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协调保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促进审判程序相协调。要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着力构建技术调查、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证人“五位一体”相互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要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保障作用,通过公正裁判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制造业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要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闽台交流,提高福建知识产权审判国际影响力,着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记者 何祖谋)

【责任编辑:洪思颖】
福建36条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促进闽台交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推出36条具体措施,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