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向金门供水水源地获立法保护

02.01.2020  10:40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福建晋江向金门供水水源地获立法保护。

  晋江、洛阳江是福建省泉州市辖区内河流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两条独立水系,也是当地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主要来源,流域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占泉州地域面积的54%。其中,福建晋江向金门地区供水水源就来自晋江流域。

  相关人士称,《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泉州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实体法规,也是泉州继“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内河、中山路骑楼建筑之后的第四次地方立法。

  该条例共五章31条,规定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实行河(湖)长制,设立“区域河长、流域河长、区域河长办、流域河长办、河道专管员”五层管理架构。此外,该条例还涵盖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等多项内容。

  特别是,该条例的实施惠及福建晋江向金门供水的水源地,对水质要求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从保护源头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行为、保障取水和供水安全等方面入手,切实守护好民众的“生命之源”。

  对此,金门自来水厂金湖服务所主任叶晋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去17个月,金门乡亲喝上了清冽甘甜的泉州水;以后,泉州供水地有了地方立法保护,水给了他们更多美好想象空间。

  2018年8月5日,福建晋江向金门供水工程正式通水,两岸23年来“共饮一江水”的愿景成真。通水一年多来,向金门供水量逐渐增长,从刚开始的日供水0.97万吨,到现在的日供水1.07万吨,供水总量超过520万吨。

  据泉州官方介绍,福建晋江向金门供水以来,10多批次、600多位金门各界民众已先后到水厂和龙湖饮用水保护地实地参观,亲眼见证泉州的水源地保护措施和优良水质。(记者 孙虹)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