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举办首期全省法院院长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

17.05.2018  13:04
  5月6日至11日,首期福建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在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干部学院举办,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各基层法院的49名院长参加培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罗志沙指出,举办全省法院院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关键少数”、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研讨班全体学员要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源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对习总书记关于弘扬延安精神和党的优良传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领袖、人民领袖更加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爱戴,以敬仰之心、学用之心、从严之心,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本次研讨班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抓牢法院院长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院长“四个意识”,提高履职能力。研讨班开设了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延安精神及其时代价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陕甘宁边区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等四个专题授课课程,安排了梁家河、枣园革命旧址、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及其时代价值等多场现场教学,并组织学员以“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做好司法为民工作”为主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专题教学与现场教学紧密结合,受益匪浅,通过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念渊源、使命情怀和内涵真谛,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认识和理解,强化了对延安精神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福建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