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查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永辉、新华都等超市

02.12.2020  15:58

  曝光!

  福建一批知名酒楼、餐厅、超市

  被查

  其中不乏知名店

  如永辉、新华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2448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2424批次,不合格24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6批次

  (一)武夷山泓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晋安区李优汇餐厅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福鼎市谊荣大排档销售的母蟹(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三亚金玉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分公司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台江区哇哇叫餐厅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邵武熙春华美达广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江西普润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生产的海苔味花生,黄曲霉毒素B?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华安县福林商贸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糕点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漳州市划圣顿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9日生产的红豆面包,富马酸二甲酯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晋江泉商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莆田市何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4日生产的枫亭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酒类不合格1批次

  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4日生产的北京陈酿白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罗山集客来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9批次

  (一)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美仙山店销售的冰金鲳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漳州市锦龙商贸有限公司圆池生活广场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屏南中心城市广场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四)三明市三元区富旺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4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宁德市福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福建省宁德市中桓食品有限公司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5日),尼卡巴嗪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8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七)泉州好日元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八)龙海市良兴商场有限公司角美良兴购物广场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分店销售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甲氧苄啶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海市宏亿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8月27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花生浓香),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康华分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9月10日生产的炭烤墨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闽侯县荆溪御闽惠多多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日生产的陈皮山楂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颜派食品(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生产的家乡清爽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沙县府前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莆田市涵江区英龙食品厂2020年1月1日生产的复合调味酱(番茄沙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0-11-2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新福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