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部分行政审批年内试点

24.10.2014  10:39

  福州新闻网10月24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

  根据市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州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到2014年底,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应用部署,选择部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试点;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所有证照的电子化转换,6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6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到2016年底,8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支持全流程电子化办理,80%以上市场监管事项依托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网上查验比对。

  我市正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及时纠正、补充、更新。同时,推动网上审批系统与市直党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市直OA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集成对接,实现网上审批结果与市直OA系统批文的关联,并为证照系统提供所需的批文或证明材料。

  市直各有关单位应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与发放纸质证照同步向证照所有人推送电子证照,交由企业和公众自我管理和应用,并积极推送其他政务信息,提高信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