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23.01.2020  08:22

1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与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传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院院长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和更高目标上,明确做好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开辟新境界。要着眼政治定力、提升政治能力,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于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担当、做好法院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法院干警日常言行上。要坚持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在推进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上强化新作为。要着眼“最好”、落实“更好”,更好担当服务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要坚持司法为民,融入社会治理,在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展现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更高要求期待,提供更多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的司法服务,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举措,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在提高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上迈出新步伐。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方法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见效,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党建队建,在确保法院队伍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上取得新提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