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率先出台指导意见:乡镇干部离任也要审生态账

04.12.2018  14:34

  记者3日从市审计局获悉,继在全省率先出台《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意见》后,福州市又率先出台《福州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乡镇(街道)生态审计,主要检查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重点审计近3年,重要事项可视情况延伸审计相关年度。

  从审计重点内容来看,依据乡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限,重点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职前后区域内实物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土地、水、森林(含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以及水、大气、土壤污染等重要环境保护领域进行审计。

  坚持开门搞审计,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市区)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构建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平台,探索大数据环境下资源环境审计模式。

  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事故,需要追究责任的,审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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