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监督员之后 福建法院这么做

08.01.2018  21:33
  “法院以开放胸怀‘拥抱’监督,给我留下了太多无法忘记的回忆。”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法院监督员林欣欣高兴地说。

  2017年12月9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17名人民法院监督员畅所欲言,积极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建言献策。会场多次响起热烈掌声。据悉,福建高院始终高度重视接受监督,把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五年来,全省1285名人民法院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980余场次,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30余个,促进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提升。

  敞开大门迎监督

  “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关爱。”这是多年来福建高院党组达成的共识。在该院的引领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把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问题,全力支持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

  福建高院重视人民法院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该院监督员从之前的15名增加到21 名,涵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教科文卫、新闻媒体、企业、农村、社区基层干部等方方面面的代表,让群众“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反映、有地方查询”。

  省人大代表卢玉胜称赞:“福建法院真监督、敢监督、勤监督,让我感受到了作为人民法院监督员的意义和价值。

  提起福建高院对法院监督员的关心爱护,福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诚信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林鸿坚也感慨万千,点赞不已。据悉,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关心监督员工作和生活,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解除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了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省人大代表林哲龙说:“福建高院真抓实干,不搞花架子,实是难能可贵。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侯伟生感叹:“十年来,亲眼目睹福建高院工作亮点纷呈、工作突出,自己在这过程中学习了许多、收获了许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平认为:“福建法院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很强,进一步树立了司法公信形象。

  “福建法院培树了‘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两位全国重大先进典型,这个荣誉不仅是法院系统的,也是全国妇女界的。”福建省妇联副主席袁素玲不禁感慨。

  “福建法院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动真格、敢纳谏,不走过场。”曾多次参加明察暗访的福州鼓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凤珠频频点赞。

  完善机制求实效

  2014年5月,人民法院监督员任凤珠与王建伟假扮成一对夫妇,深入洛江法院和惠安法院开展暗访活动。在惠安法院碰到一个愁眉不展的村民。经了解,当事人妻子遭遇车祸,肇事方未按照法院判决及时给付赔偿款。任凤珠与王建伟当即将此事向省高院汇报,促使该案圆满解决。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福建高院为破解这一难题,从建新章、立新制入手,充分发挥法院监督员的优势和专长,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助力鼓劲。一方面,组织法院监督员了解法院工作职能、性质,帮助其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拓展监督员的监督职责范围。根据福建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规则》,人民法院监督员不仅对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而且对全省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贯彻上级部署、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并享有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权利。

  省人大代表徐燕和称赞:“福建高院安排的明察暗访活动不弄虚、不造假,坦然把基层法院工作真实展现给我们。”“福建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在司法公信、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提高了司法权威。”省人大代表金麦子说。

  重视对人民法院监督员监督成果的使用,这也是福建高院确保监督员敢于监督、乐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一个秘诀。福建法院建立和细化监督台账制度,要求向全省法院通报人民法院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同时结合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督察等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取得实效。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收集监督员意见建议788条,已吸收转化639条。

  “福建高院在加强司法公正、司法公信上做了大量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司法公信大幅度提升。”全国人大代表郑奎城说。

  福建省政协委员李新华表示,福建法院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满意度大幅提升,全省法院系统充满着正能量。

  深化互动增认同

  2017年11月15日至16日,福建高院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法院文化建设进行视察。代表和委员们先后视察了宁德中院、寿宁法院、福安法院,听取了介绍并与法官们进行了座谈。代表、委员们还对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推进法院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是每年一次的集体监督活动。

  通过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福建省政协常委赖应辉深有体会:“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新进展,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一一落实,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了让人民法院监督员更好地对法院工作“把脉挑刺”,福建法院坚持“常态化”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民法院监督员联系。坚持“个性化”服务。针对监督员关心关注事项,一对一开展反馈、释明、解答,增强工作认同、感情认同。同时,坚持“科学化”工作。着力创新联络方式方法,依托法院政务网站,借助电子信箱、短信平台、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方便及时沟通联系。

  人民法院监督员也结合实际,探索出了源头监督、全程监督、重点监督、跟踪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法院的司法公正水平。

  “十年的人民监督员工作,使我从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到现在成为了法院的不只是‘粉丝’,而是‘钢丝’。” 福州第二中学原党委书记郑捷笑着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张玉珍认为,福建法院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提升了司法公信。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法院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广大人民法院监督员一道,共同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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