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解“执行难” 福建宁德市法院去年来执结2万余件案件

04.09.2017  15:12
  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举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通报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会,现场为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5775.40万元人民币。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表示,全市两级法院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438件,执结20936件,到位标的28.72亿元,案件执结率66.59%;同时,清理执行积案35915件,清理率98.96%(居全省第一),到位标的7.76亿元;促进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资产约50.6亿元。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

  2016年以来,宁德市法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通过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定期开展全市法院强制执行统一行动等,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大格局的初步形成。

  陈国斌表示,为进一步研究落实拒执罪及引导当事人拒执罪提起自诉等相关问题,宁德市中院牵头协调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执行工作专项会议,于今年5月出台实施意见,形成办理拒执罪案件具体识别机制,并进一步细化管辖单位及操作流程。

  当天发布会披露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杰表示,本案中被执行人薛某茂在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履行能力时,拒不迁出法院裁定拍卖的房屋,不配合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此类行为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数据显示,全市法院2016年以来共采取司法拘留360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0件138人次,公安机关立案25件30人,其中有1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导组织自诉案件24件,立案18件34人,11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自动履行部分执行款。

  陈国斌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强化执行信息化工作建设、执行案款规范管理、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措施,推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