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聘任我院党组书记陈祥健为法律顾问

24.01.2018  00:41

 

    日前,福建省委决定,成立由30名法学专家、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者组成的省委法律专家库,并从中遴选聘任马怀德等12名法律专家担任省委法律顾问。长乐籍法律专家,省社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陈祥健位列其中!

 

省委法律顾问名单简单分割线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潘剑锋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福惠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卫星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

省社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陈祥健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

 

据悉,省委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为省委重大决策作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为研究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提供咨询意见,为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起草论证和审查把关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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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 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 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 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 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