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27小时调结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6.11.2021  19:55

近日,惠安法院从收案到结案,历时27个小时,成功调解一起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原告惠安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数名来自西安的投资商在惠安投资注册的主营商品房开发经营的一家公司。2013年,该公司与被告惠安县某石业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建设经营合同》,约定被告承包经营原告名下的某商住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酒店用房。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等交付给被告,但被告始终未支付承包费。

10月26日下午5时,原告代理律师来到惠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立案申请,但原告因诉讼费问题,希望法院可以先行调解。

惠安法院立案庭了解原告诉求后,立刻联系本院民二庭,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实地探访被告公司所在地,了解被告公司经营状况。得知因为受到疫情影响,被告承租的酒店生意受到大幅影响,导致资金紧张,故未能按时支付承包费用。被告希望原告能在承包费用上进行部分减免并准许被告分期支付,被告将会遵守承诺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经多方协调,10月28日,原、被告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