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视对爱心公益组织的常态监管

11.09.2018  16:53

  先以爱心救助的名义声称为脑瘫患儿提供免费救治,再“忽悠”患儿家属到京郊一家民营医院进行高额诊疗。近期,来自湖南、广西多地的众多脑瘫患儿家庭遭遇了这一“变味儿”爱心基金和医院营销手段。记者调查发现,一家名为“杏林爱心基金”的组织与北京市大兴区京军医院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不断“电话邀请”各地患者来京就医。(9月10日北京青年报)

  用几千块钱的“救助金”作诱饵,忽悠脑瘫患儿去京城私立医院就诊,让患者付出数万元的高昂医疗费用,医治效果还没有保障,如此“爱心基金”哪还有什么爱心可言,跟那些出没于医院、地铁口、火车站等处的医托没什么两样,由于打着“爱心基金”的幌子,先免费后要钱,往往更具蛊惑性,更让人防不胜防,比常见医托之害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杏林爱心基金”假爱心真欺蒙或只是个案,却再度提示我们要加强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爱心”“慈善”组织的动态监管。一段时期以来,以“爱心”“慈善”“公益”“扶贫”等名义的社会组织、机构挂羊头卖狗肉,搞集资、传销等违法活动的个案时有曝光,它们包装、伪装成“”的形象示人,通常群众不会警惕,也不容易被察觉,直到问题累积严重、负面影响大乃至陷入难以收拾的局面,才暴露出本来面目。就在不久前还曾有媒体曝光极个别公益组织负责人利用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性侵志愿者等违法行为,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由此可见,对以慈善、公益、爱心等名义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不管表象上是否具有盈利性,不仅不应放松监管,相反监督、审查要更严格,严防极个别心术不正者或不法分子钻空子招摇撞骗,既使群众蒙受损失,又伤慈善公益生态。正如报道指出,“杏林爱心基金”与2015年就被有关部门叫停的“全国脑瘫康复救助基金”是“换汤不换药”的同一组织,其后以“杏林春雨行动”为由与不同基金会合作,“借尸还魂”持续活跃在全国各地。

  防止以善的名义行骗、作恶,除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更须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在常态监管上发力。一方面,要对相关慈善爱心公益类组织建立严格的审查备案制度,不给伪慈善伪爱心伪公益浑水摸鱼的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要将那些有“前科”的假慈善组织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使之不能轻易兴风作浪;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一旦发现涉嫌打着爱心慈善公益旗号从事不法活动的线索,第一时间介入查处,将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泉州市文明办 高谭)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