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不是“筐”有规范才茁壮

14.06.2019  02:42

  近日,某市两名大学生地铁车厢内涂鸦致停运,地铁公司以所谓“志愿服务”代替经济赔偿的方式,将两名大学生应该承担的7000余元经济赔偿折算成80小时的“志愿服务”,引发广大网友热议。针对此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答问如下:某市地铁有关方面认为“这一处罚方案在全国地铁系统系首例”,却由于歪曲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内涵而张冠李戴。(6月11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号》)

  虽然新闻中爆出的借用志愿者之名掩盖不文明事实是轻微的违法行为(摘自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答问),并采取用志愿服务代替经济赔偿,是典型的拉郎配,将文明的志愿者服务当成了一个筐,来掩盖某市两名学生“涂鸦”行为,如此“亡羊补牢”,不仅不能为志愿者这个神圣的称号增辉,相反成为了伤害志愿者声誉的反面典型。

  为什么说志愿者服务是神圣的?首先我们要从根本上来认识好志愿精神,才能让这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更加醒目,让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有效凸显。因此,任何一项志愿者服务,得本着志愿精神这一积极要义出发,不能任由个人和单位“任性”而为。如果没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没有纲举目张,志愿者精神就不会在我们身边如此茁壮。

  要开展好志愿者服务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因为组织纪律是成功的保证。回顾一下那些优秀的志愿者服务,不能为社会文明增加了生动的正能量,也为大众开展志愿者服务提供了生动的蓝本。只要我们有心去回顾一些重大的赛事、会务,在旅游景区、节假日多看看,就会发现那些志愿者们是如何规范服务的,他们有礼有节的服务给世界留下了中国文明的生动写实。对于大众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情,肯定和激励出发点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志愿者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随意掩盖,更不能错上加错地欲盖弥彰,这样不仅会影响志愿者服务质量,更不利于志愿者成长。

  众所周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志愿者,不能单有热情,更要有专业水平,有文明素养,有纪律保证,这样我们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才能更加文明规范。对于两名涂鸦的大学生,既然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地铁涂鸦并造成停运后果确属违法,哪怕是轻微违法,则由此延伸出的带有处罚性质的社会服务必不可称为“志愿服务”。因此,如果说前面的错是属于无知,后面的错就是错上加错了。

  要让志愿者服务的更好开展,发现问题千万不能用温情代替处罚,更不能将志愿者服务当成一个“”,将一些不符合规范的行动也往里面装,只有严格按照《志愿服务条例》中的条文开展各类服务,才能让志愿者服务为社会文明增加新能量。(晋安区文明办 胡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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