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1小时审结5起刑事案件

16.10.2017  17:41
  近日,德化县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仅用一个小时便审结五起危险驾驶案件,比平常节省50%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其于今年3月18日晚在喝完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不慎刮碰到他人驾驶的车辆,后继续向前行驶,最终被拦停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案发时,陈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44mg/100ml,属深度醉酒。在法庭上,陈某表示当庭认罪,并悔恨不已。经审理,德化法院认为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当天,其余四起醉驾案件的被告人也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五起案件能在一个小时内审结,得益于刑事速裁机制。据了解,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该院仍旧依法保障被告人在审判活动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庭前准备阶段,法院工作人员会向被告人告知权利和义务,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如实记录。在庭审时,法官会再次询问被告人意见,如果被告人对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有异议,或者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不宜适用速裁程序时,案件即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重新审理。该程序在不违反法律以及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精简审判流程,不仅缩短了审理时限,还能让法官从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到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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