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大有可为

04.12.2019  17:51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从12月1日至7日在全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宪法宣传周”采用了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形式进行。从12月1日至7日,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个主题日。(新华社)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青少年有信仰首先应该是培育他们的宪法意识从而弘扬宪法精神。在笔者看来看,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主体,更应拓宽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地对青少年进行意识引导,引导他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浓郁宪法宣传范围。学校可通过校园广播、LED、宣传栏等形式,多方位地进行宪法宣传氛围布置,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宪法精神,加强对宪法的认可和尊崇,培育他们弘扬宪法精神的意识。

  开设一堂宪法课。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学校应充分发扬思想政治教师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作用,要求每个思想政治教师应深入解读、了解宪法,利用思想政治课堂对学生开展宪法宣传。引导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宪法,从而为宪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打下基础。

  开展宪法主题实践活动。在开设宪法课的基础上,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学生对宪法精神的尊重至关重要。学校可通过开展宪法手抄报比赛、宪法知识竞赛、宪法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在活动中提升对宪法的权威的认识。

  开展“小手拉大手”延伸活动。学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将学校所学的宪法知识到家庭、社区。引导家长们和孩子们一起关注宪法、学习宪法,真正实现学校教育的家庭延伸,实现一带多的教育效果,从而扩大弘扬宪法精神的主体面。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战场”,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任重而道远。学校理当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学生成为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推动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厦门市文明办 陈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