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片区开展知识产权和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创新试点工作

13.12.2017  04:45

  日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精神,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厦门片区管委会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使知识产权管理(含商标、专利、版权)和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综合执法协作。


   一是 跨部门。由厦门片区管委会牵头,厦门片区管委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知识产权局、综合执法大队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应的职责、业务及“双随机”的需求,选派执法人员组成执法人员库,统筹使用专业执法力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是 跨领域。打破执法领域限制,开展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和文化市场“四合一”执法。 三是 跨区域。打破执法区域限制,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试行跨湖里、海沧2个行政区统一执法。
  下一步,厦门片区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横向协作,做好执法队伍的协调、整合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综合监管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管优势,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等各项执法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