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出台《2018年社会救助行动计划》

02.05.2018  19:44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决策部署,近日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我省《2018年社会救助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强调,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真抓实干、创新实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推动完善城乡统筹、制度衔接、运行规范、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落实惠民政策措施,着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救助系统性、可及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和谐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计划》提出,2018年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70%以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县(市、区)达到40%以上;全省新增低保对象5万人以上,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接近东部地区平均水平;60%以上县(市、区)实现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全省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到50%以上,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20%以上;临时救助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社会救助政策创新、服务创优取得新进展,补短板、强基层取得新成效,对象识别更加精准,资金监管更加严密。

计划》要求,加快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稳步扩大低保覆盖面,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大力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加强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创新优化救助服务管理,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精准监督。

福建制订出台《2018年社会救助行动计划》
  本报讯 (通讯员 廖振华)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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