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厅举办全省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2017年 民族宗教专业行政执法培训班

22.11.2017  18:48


全省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2017年民族宗教专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举办


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相关干部参加相关学习

按照省民族宗教厅厅长黄进发提出的“把培训班的立意提的更高,把各项工作落实得更好,把各个细节筹划得更加周到,把规矩纪律执行得更加严格”要求。经过精心准备, 11月13日至17日,全省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2017年民族宗教专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在厦门举办。各市、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平潭综合试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同志约160人参加培训,97人参加执法考试。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宋哩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题为《民族宗教泛谈》的辅导讲座。


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宋哩作《民族宗教泛谈》专题讲座

宋哩副厅长结合工作实际,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从说宗教起源与发展、谈宗教认识与盲区、讲宗教的五大特性、叙宗教政策的发展、做好宗教基础工作等五个方面,系统介绍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为努力开拓新时代宗教工作新境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近年我省出台的民族政策、我省民族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我省民族工作的基本思路等四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如何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副司长周怡文作新修订《条例》专题讲座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副司长周怡文授课。周怡文副司长从《条例》的修订情况、主要内容和宣传贯彻三个方面,对《条例》修订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修订过程、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及下一步宣传贯彻重点作专题辅导;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副处长蒋爱平围绕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及如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作专题讲座;邀请厦门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苏人登介绍宗教活动场所应急管理经验;各市、县(区)民族宗教局还就新修订《条例》贯彻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交流研讨,实地参观了南普陀寺、进明寺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方面的先进经验。


授课老师、学员们深入厦门南普陀寺开展现场教学活动

这次培训班,既是我省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基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设、增强执法队伍力量的重要手段。学员们表示,这次培训是开启了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新进程第一课,通过培训,大家对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原则精神、丰富内涵、贯彻举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统一了思想,拓宽了视野,提升了素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掌握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方法,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