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煤矿关闭淘汰工作2015~2018年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4〕599号)、省经信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关闭淘汰落后小煤矿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5〕669号)和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小煤矿关闭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新政综〔2015〕362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新罗区组织编制了《新罗区2016年小煤矿关闭淘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6年底前新罗区关闭淘汰小煤矿10家,产能48万吨,同时明确了关闭标准、退出补偿机制及保障措施,确保关闭淘汰有力实施。(新罗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