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突出“六个强化”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22.03.2016  10:08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明确监管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十八项主体责任的规定,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企业即使经营再困难,也要确保安全投入不欠账、安全标准不降低、安全责任不落空、安全管理不放松。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抓好节后复工复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责任,确保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煤矿企业紧盯水患、顶板、火灾、中毒等灾害,对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严格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问题和隐患。加强淘汰关闭矿井过渡期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防止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煤矿在关闭过渡期冒险蛮干和“三超”行为。
    三是强化基础夯实。围绕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安全基础、改变企业形象、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性措施,对年产9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改扩建、整合技改项目,必须按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对现有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要巩固提升。严格安全许可标准,加强水害防治,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努力遏制煤矿透水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应急救援。督促煤矿企业根据《福建省煤矿辅助救护力量建设实施意见》,在三泉矿山救护队的指导下,组建辅助救护力量。三泉矿山救护队要按照救护规程和救护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日常训练和考核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矿井的预防性安全检查,以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护队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专题宣讲培训、专家解读、媒体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建立重大事故警示日制度,结合实际加强日常警示教育与安全培训,落实发现事故征兆应及时停产撤人等措施。
    六是强化素质提升。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学政策、学业务,提升政策运用水平、监管执法水平、指导服务水平,增强队伍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条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做到“干净”履职,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三明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