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

17.08.2019  10:00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26万人,特困人员6.92万人,所有县(市、区)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成为全国低保标准全面一体化的5个省份之一。全省城乡低保年平均标准均为7350元,城乡特困人员年平均供养标准均为15941元。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先行探索低保救助从“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因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纳入低保范围;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为特困人员撑起生活保护伞。根据部署,到2020年,我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确保达50%以上。

  既不养懒汉,又应保尽保。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省级核对平台,并在全省范围全面铺开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林静)

【责任编辑:曾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