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14.09.2017  17:52

  宁德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即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3050元提高到4000元,人均月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不低于220元。民政部门将根据农村低保提标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明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厅
2017年8月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截至7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540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480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4614元/年,比去年同期提高857元。宁德市从8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从3050元提高到4000元,提标幅度达到950元。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都已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扶贫标准3550元/年,其中22个县(市、区)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截至7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7.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