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入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首批创建名单

26.06.2017  17:11

  为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的通知》(简称《通知》),我省石狮市入选。

  《通知》明确,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通知》要求,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年度投资计划中优先安排创建县(区、市)符合规划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创建县(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支持,建立完善规划、建设、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