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违规罚单具有警示意义

14.06.2019  14:53

  家住海曙新街社区的王先生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没有按规定垃圾分类,他被处以70元的罚款。记者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这也是宁波首例针对个人未施行垃圾分类行为而进行处罚的案例。(6月13日《现代金报》)

  因为垃圾混投,违反了垃圾分类的要求,被罚款70元,如果仅从金额上来说,数额似乎也不大,但从罚款事由上来说,一袋垃圾被罚70元,也不算少了,而且这份罚单不在金额多少,更在于罚单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这是宁波开出的首张个人垃圾分类违规罚单,其意义自然不能小觑。一方面说明宁波在执行垃圾分类上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在垃圾分类上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敷衍了事,任何敢于挑战垃圾分类的居民,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则是具有警示意义,对那些尚未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的居民来说,是一记警钟,需要从中吸取教育,否则下一个收到罚单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此外,首份垃圾分类违规罚单背后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较真精神。对当事人来说,从第一次将垃圾倒进餐余垃圾桶里被警告纠正,再到垃圾混投被罚,可能都没想到会被有关人员给“”上了,但这背后正是执法人员对严管垃圾分类的较真、耐心和细致。无论是垃圾分类,还是垃圾分类监督,都是一份细致活,都需要耐得住寂寞,才能经受住考验。

  当然,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就是提醒当事人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垃圾分类要求,争当垃圾分类的实践者,不当垃圾分类的旁观者。虽然罚款不是目的,但对违法垃圾分类的行为,执法部门绝不能手软,该罚款时要坚决罚款,因为这是必要的惩戒措施。事实上,只有所有人都能清楚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要求,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垃圾分类才会落到实处,我们的自然环境才会更好,才能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正在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工作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书。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有关部门要把垃圾分类的意义及相关要求宣传好,像普法教育那样普及到每一个人,增强所有人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垃圾分类要求落地生根。

  总之,不要小看垃圾分类违规罚单的价值,在某种意义上,它能倒逼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泉州市文明办 赵连卿)

垃圾分类,容不得“糊涂人”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