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商务法治建设综述之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

16.01.2019  14:12

    一是公布权责清单。与省审改办联合印发我厅权责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我厅权责事项131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并按对应类别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库,与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关联。梳理完成《商务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由省审改办统一公布实施,推进国家部委、省、市、县权责清单管理“四级四同”。
    二是进一步精简事项。自2018年6月1日起将“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事项正式委托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指导地市制订《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举行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说明会做好衔接工作。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对应取消了“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的审核转报”。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省编办分别批复同意我厅政策法规处更名为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厅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加挂“福建省商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牌子。4月1日起,占全厅审批业务量80%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和技术的审核发证”事项正式授权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审批,办理不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事项集中”。进一步明确厅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分工,着力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
    四是落实“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部署和要求,在完善和上报商务部门涉改事项(共4项)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加强对试点地区改革实施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落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改革事项具体操作措施,优化服务。按照“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推进商务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实现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与省级共享平台对接。
    五是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各厅局研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事项,就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12月25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加快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商务之窗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一行来我厅调研
为做好“十四五”服务业、服务贸易规划研究,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