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泉州将用3年培育培养约6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1.11.2017  18:28

  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泉州市将实施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从2018年起,通过3年培育,培养60名左右在省内外同行中有明显影响的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形成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推动泉州市高校内涵发展,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  据悉,“培养计划”主要面向泉州市应用型转型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正式在编教师,择优资助参与省级及以上应用型学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工程研究(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的中青年教师;承担面向泉州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服务型制造业,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研究(包括横向)所在学科专业的中青年教师;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中青年指导教师。

  ­  “培养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由市教育局按照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及各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数等因素综合分配名额。申报对象要求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6周岁(截至申报之日)。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民办高校可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且有4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的中青年教师。专业带头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具备“双师”资格的中青年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采取市财政专项资助和学校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培养。其中,市财政专项资助从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划拨,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3万元,专业带头人每人每年2万元,连续3年。各高校要为每位培养对象制订专门的培养方案。(记者曾聪虹通讯员黄洺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