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升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

16.09.2018  16:38

福建省气象局于9月14日21时起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密切监测台风“山竹”的发展动态,毫不松懈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省气象台15日5时41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今天白天,福建北部沿海风力增强至6-7级阵风8-9级,中南部沿海、闽中和闽南渔场增强至8-9级阵风10-11级,台湾浅滩渔场增强至9-10级,阵风11-12级。

  目前,受此次台风影响海域的作业渔船和沿海养殖渔排上的人员已全部转移上岸,滨海景区景点、施工工地也已关停关闭。省防指要求对渔船避风和人员转移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逐船、逐人、逐点开展巡查、加强管理,台风警报解除前,决不允许一船出港、一人回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安全。(中国气象报福建记者站 谢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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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气象报记者 杨群娜 通讯员 钟晨 罗曼宁气象
福建: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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