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卡努"形成 福建省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14.10.2017  12:11

  13日,全省防御第20号台风“卡努”视频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分析台风外围环流和冷空气共同作用对福建省的影响,研究部署各项防御工作。省防指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防台风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台风“卡努”可能造成的风大浪高、伴有暴雨等不利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轻敌心理,紧紧盯住沿海和海上两个防御重点区域,及时果断采取防御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13日12时,省防指已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据会商分析,台风“卡努”具有距离较近、云系较大、近海加强、移速较快四个特点,特别是受到台风外围环流和南下冷空气“碰头”的影响,预计13至14日,福建省沿海和闽南、闽中、闽东、台湾浅滩渔场风力8~9级,阵风10~11级;15日,全省沿海和闽南、闽中、闽东渔场风力7~8级,阵风9级;14日,宁德北部沿海大到暴雨;15日,漳州、龙岩南部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省防指要求,一是船只管控要到位。对1.7万多艘已到港避风的渔船,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应急响应解除前船不出海、人不回流。应急响应解除前严禁乡镇负责管辖的小型船舶(包括各类艇、排、筏等)擅自出海。二是人员转移要到位。13日15时前,全省养殖渔排上的人员务必全部撤离上岸,并确保撤离安全。三是沿岸关停要到位。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沿岸景点、工地的巡查和监测,根据风情动态及时决定是否关停,特别是对出海、下水和高空项目要坚决关停,确保安全。四是部门联动要到位。沿海各地和住建、交通、海洋渔业、海事、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做细做实各项防御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意外。(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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