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考评办法

04.09.2017  15:02

   日前,省台办印发《福建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设立及考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和加强我省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和管理。这是我省推出首个关于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管理办法。
  在申报条件部分,对产业园区、创业园区、孵化器、创客空间等平台,申报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应具备“四个一”条件:一项完备规范的建设规划、一个专门管理或运营机构、一定数量的台青台企入驻、一套良好的政府支持政策。
  在考评指标方面,分为建设规划、管理运营、台企台青、政策支持和综合评价5个部分,对于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入驻台湾企业和台湾青年数量,以及对于台企台青扶持政策等,都有具体的考评指标评价。
  基地评定后,相关基地要结合所在地具体特点、资源优势、发展方向,提出具备自身特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新增入驻台湾青年创办企业不少于2家、新增入驻台湾青年不少于5人、举办台湾青年就业创业交流活动不少于2项等。
  此外,《管理办法(试行)》还将对基地经营管理情况、基地经营范围,以及年度入驻企业、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及交流活动是否达到规定数量等进行重点考核,以进一步规范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发展,发挥基地促进台湾青年来闽发展的规模集聚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