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法院:实行执行诉讼保全案件专人办理制度

14.10.2015  16:57
  台江法院优化人员配置,实行执行诉讼保全案件专人办理制度,使审判人员能够专注于案件审理,脱离繁杂的诉讼保全事务。诉保案件立案后直接流转给专办人,专办人对诉保标的物进行统筹分类,对同类标的物集中保全,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诉保标的物进行实时查控,充分提高执行效率。

  该制度自7月1日实行以来,台江法院共执结诉讼保全案件110件,执行标的额5亿多元人民币,冻结房产326处,银行账户72个,车辆13辆,较各审判业务庭执行诉讼保全案件平均提速达300%。 责任编辑:林昕